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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湾县法院:“线上+线下”相结合 防疫审判两不误

发布时间:2020-04-06 22:51:19


自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以来,沙湾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,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法院干警的初心和使命。

一是“线上”立案便民。按照最大限度让人民群众少聚集、少跑动的原则,主动引导人民群众改变线下诉讼习惯,充分利用好网上诉讼服务平台。充分发挥“两个一站式”建设工作的成果,在线上开展诉讼服务工作,在线上为人民群众化解矛盾。依托“新疆移动微法院”微信小程序、12368诉讼服务热线、微信等,引导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、送达、在线查询和咨询等方式,开通网上缴纳诉讼费用服务,当事人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缴费程序,让当事人足不出户、在家就能办理诉讼缴费手续。截至目前,接听当事人咨询电话300余人次,网上立案227件,结案224件。

二是“云间”庭审利民。主动引导当事人在疫情防控期间采取“无接触式”远程互联网庭审方式开展调查、听证、调解、接访、庭审等诉讼服务,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,不仅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,更在疫情防控期间,给予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人身健康的双重安全保障。截至目前,运用“云间”庭审开展网上证据交换189件,网上开庭27件,网上调解结案79件。对于确需现场办理立案、开庭、执行等业务的人员,承办人员应通过预约方式提前通过电话、微信告知预约办理的时间及疫情防控诉讼须知,承办人员应将每日计划办理立案、开庭、执行等业务的人员信息提交给法警,确保不扎堆、不聚集,对于需要补正的材料提前告知当事人尽量通过网络(新疆法院诉讼服务网、新疆移动微法院等)、邮寄、微信等方式补充证据材料,引导当事人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办理信息查询、诉讼咨询、联系法官等业务。

三是在线执行高效。大力开展在线执行,通过电话、微信、视频等方式联系当事人864人,开展线上查控,做到与当事人零接触、不见面,用智慧手段力推案件执行。截至目前,利用网上查询被执行人各类账户600余个,网上扣划100余万元。(通讯员 张娜娜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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